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應對職場性別歧視

如何應對職場性別歧視

面對求職單位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1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9部門還發布了《關於進壹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要求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制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和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生育限制視為就業。

職場上,生育歧視成為最大的矛盾。女性員工的誕生,客觀上造成了人力資源對用人單位的分配不均,成為用人單位歧視女性的理由。

  • 上一篇:如何鼓勵大學生好好學習?
  • 下一篇:掃黑除惡有法定追訴期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