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第十七條規定,入院記錄是指患者入院後,由主治醫師書寫的,通過會診、體格檢查、輔助檢查等手段獲取,並進行總結分析的記錄。可分為入院記錄、再入院記錄或多次入院記錄、24小時內入院和出院記錄、24小時內入院和死亡記錄。
病人入院護理評估單是指護士在病人入院時收集的基本護理信息的記錄。護理評估單是需要歸入病歷的護理文件,具有法律意義,需要護理人員認真評估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