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個人林權證有哪些權利?

個人林權證有哪些權利?

法律分析:1。附身。在承包期內,可以依法取得林權證等證書;二、使用權(經營權),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他人不得幹涉;三、收益權,承包期內所得收入,全部歸承包方;第四,處置權。根據法律規定,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和出讓。

法律依據:《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國家依法保護森林、林木、林地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經營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林地。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經營者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和其他合法權益。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經營者有權獲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 上一篇:認證的工匠和商家能在大眾點評上看到年代嗎?
  • 下一篇:韓國有壹部犯罪電影,講的是警察幹預幫派過渡,選擇警察臥底。後來警察臥底成了團夥老大,殺了警察老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