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應按以下方式填寫:乙方(畢業生)必須完整填寫所有內容,畢業院校和專業名稱應與學校教務處壹致,不得縮寫或省略;甲方(用人單位)信息填寫兩次並加蓋公司公章,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應與公司有效印章名稱壹致;最後得到了學院學生處和學校的指示。
法律客觀性:
第二十四條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未經學校同意,畢業生擅自簽訂的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