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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應當認定為強奸罪,從重處罰。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強奸多人,當眾強奸,輪奸,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猥褻兒童壹人以上或者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四)手段淫穢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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