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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童法

在古代有壹種說法,君主告訴大臣去死,大臣離開去死,父親教兒子去死。這句話的意思是皇帝有權殺死大臣,父親有權讓自己的孩子死去。但事實並非如此。但自從封建社會有法律以來,這種說法幾乎不存在了。雖然皇帝擁有生殺大權,但他的父親似乎已經不在了。如果她想殺死她的孩子,她也將付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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