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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所欠利息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要根據判決,利息要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壹起計算。公式如下,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執行金額=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遲延履行期間清償債務的利息。

(2)債務延遲履行期間的利息=已支付的法律文書確定的貨幣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2×延遲履行期間。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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