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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店鋪轉讓雙方可以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訂立轉讓合同。當簽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能做到,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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