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七日內無條件退貨:
(壹)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
(二)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
(三)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條件;
(四)經營者利用互聯網、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所以,當我們在網上購買的商品屬於上述情況時,微信商家賣家不退款、不退貨是違反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