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公民個人或者單位。消費者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主體。
什麽是運營商?
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經營者是指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或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對方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消費者相對應。
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關系
從法律上講,消費者是買家,經營者是賣家。買方的義務是支付對價,權利是獲得等價物。賣方的義務是交付貨物,權利是取得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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