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店家可以因為疫情不可抗力解約嗎?

店家可以因為疫情不可抗力解約嗎?

當事人也可以通過變更合同形式,友好協商處理內容,以保證合同目的的實現,應予支持。因此,合同雙方不能因為疫情對店鋪經營造成影響而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因疫情停業,雙方當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協商處理。即使協商不成,法院也應在不影響實現合同目的和繼續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引導原告和被告進行調解。因原告不願意調解,法院未支持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並返還租金及押金的請求。

  • 上一篇:忻州市寧武縣律師協會會長?
  • 下一篇:醫療糾紛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