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與民法並列、相輔相成的部門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破產法、票據法等。廣義的實體法包括國內商法和國際商法,其中國內商法又分為商事公法和商事私法。狹義的實體商法僅指中國的私法商法。
商法具有調整行為的營利性特征,也具有商事主體嚴格合法性原則。所謂形式商法,是指以法典編纂的商法,最典型的是獨立於民法典的商法典。實體法是指調整商業關系的所有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