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即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是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除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和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