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第三十壹條,按照本市有關住房面積核定規定和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折算公式計算,人均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的困難戶,除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家庭外,將額外獲得保障補貼。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來購買產權調換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