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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和下位法

法律分析:法的位階是指不同國家機關指定的規範性文件在法源體系中的有效地位和位階,由立法體制決定。

上位法是指與其他規範性文件相比,在法律位階上處於更高地位和效力層次的規範性文件。

下位法是指在法律的層級結構中,地位和級別低於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範性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八十八條法律優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比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制定的規章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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