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條。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完全適用本刑法規定的,可以由自治區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和本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報NPC常務委員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