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四拒”即拒絕提供不動產登記、抵押貸款、登記頒證、公共服務。執法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國有土地上涉及在建或竣工的違法建築,將通過當地“三改壹拆”辦公室函轉相關職能部門,不予辦理房產登記、融資、抵押等手續。經我局工作人員現場勘查,該小區大部分業主空心部分已澆築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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