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以國家或政府為主體,依據法律規定,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在公民因各種原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困難時,給予其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質是追求公平,責任主體是國家或政府,目標是滿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必須以立法或法律為依據。
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工業化的產物,以德國俾斯麥政府在20世紀80年代65438-2009年頒布實施的壹系列社會保險法為標誌。它經歷了不同的發展、成熟、完善和改革時期,各國根據本國的政治、經濟和人口因素形成了各自的社會保障制度模式。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待和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