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慈善的名義開展各種救助活動。社會保障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紀歐洲的世俗和宗教慈善事業,但由國家組織並通過立法實施的以保險為特征的社會保障制度則始於德國俾斯麥政府實施的社會保險立法。15和16世紀之交,由於圈地運動,英國大量農民被趕出土地,失去生計,流入城市,危及城市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1601年,英國政府頒布了《伊麗莎白扶貧法案》,以緩解窮人的生存危機。
由此判斷,是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