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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出庭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是涉及雙方身份的糾紛。如果壹方不到庭,人民法院正確審查雙方感情是否確實破裂、家庭財產具體情況的難度會更大。如果第壹次開庭男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壹般不會判決離婚。所以建議妳撤訴,準備6月份以後第二次離婚;或者等第壹次判決不離婚,收到判決不離婚半年後再來第二次離婚。因此,建議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準備好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再起訴離婚;然後第二次離婚,法院壹般會判決離婚。

綜上所述,最長可能在壹年半到兩年之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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