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被贍養人未領取贍養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等證據材料;
3.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的協議或者判決確定撫養費的數額和期限;
4.對方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監護的法律規定:
1,監護的基本原則:保證子女利益最大化;
2.撫養權歸屬:通常考慮孩子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父母的經濟狀況和養育能力;
3.贍養費的確定: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和父母的經濟能力綜合確定;
4.變更監護:在特定情況下,壹方監護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監護;
5.探視權安排:間接被贍養人有定期探望子女、維護親子關系的權利。
綜上所述,對於起訴離婚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解決,直接撫養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等證據材料。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的協議或者判決確定撫養費的數額和期限。對方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