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家庭幸福,所有員工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壹、工廠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廠內打鬧、追逐或大聲喧嘩,除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走動和與其他部門人員聊天,不得帶小孩進廠。
三、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裏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任何車輛,廠內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使用外,存放在指定地點。
六、在每個站內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員工都應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七、工作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在雨中使用或拖行過水,並定期檢查電線和插座。
八、手濕時,不要移動電源開關或插在電源插座上。電源線和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和鐵絲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上壹級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的油汙和雜物,並將設備和工具整齊地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