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際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2月6日交通部828號[1995]文件)汽車貨物運輸規則(6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第5號頒布1999)道路貨運票據使用管理辦法(1999)
《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管理辦法》(交通部2004年2月2日發布,編號1996 1039)
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1999年3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第3號發布2006年8月20日修訂5438+0)
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1998年3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第2號發布)
第五條道路運輸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壹級維護和二級維護。日常保養是駕駛員每天在開車前、行駛中、收車後負責的車輛保養工作。它的運營中心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查。壹級維護是由維護企業實施的車輛維護操作。其操作中心除日常維護外,主要集中在清潔、潤滑和緊固,並檢查控制和操縱等相關安全部件。二級維護是由維護企業進行的車輛維護操作。其中,運營中心的內容主要是對使用壹定時間後容易磨損或變形的轉向搖臂、制動踢板、懸架等安全部件進行檢查和調整,並對輪胎進行拆卸檢查和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必須按時進行。
第六條道路運輸經營者和駕駛員必須按照國家或者行業相關標準規定的裏程或者間隔進行維修作業,進口車輛和特種車輛應當按照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
汽車維修、檢測與診斷技術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家標準GB/T18344—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標準GB —2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65438+7月3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