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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2021 9月1新政策

契稅2021 9月1新政策:

1、契稅2021新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2.根據法律規定,2021年9月至1年9月,稅率為3%-5%。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產權轉讓設定不同的稅率;

3.契稅2021新增契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其他證明的當天;

4、契稅2021新規夫妻轉讓,子女繼承房產免征契稅;同時,契稅新規2021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免征契稅;

5.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申報新政策。新納稅人在契稅納稅年度2021申請稅收優惠的,根據納稅人申請或授權,由購房地房產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並將查詢結果及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6、暫不具備查詢條件且無法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書面信用擔保,信用擔保虛假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失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壹條本法自2021,1年9月起在全國實施,國務院7月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新增部分免征契稅政策,明確部分減稅的具體範圍:

1.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災後重建等情況可免征或減征契稅;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土地、房屋權屬變更,免征契稅;

3.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方式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的,免征契稅。房屋交易以合同交易價格為準,房屋交換以交換房屋的差價為準,房屋贈與按市場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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