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不合格主體簽訂合同有哪些風險?

不合格主體簽訂合同有哪些風險?

合同主體不合格的法律風險:壹是交易主體無權處分合同標的物,合同成立後,只有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合同才有效;二是不具備法律規定的資質。法律規定的壹些特定的商事活動,只能由具有壹定資格的民事主體進行。如果沒有壹定資質的主體簽訂這個項目的合同,不僅無效,還涉嫌合同詐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 上一篇:如何查看企業是否納稅?
  • 下一篇:北京標京通達知識產權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