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是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重要舉措。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並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書面陳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中國如果認罪可以不認罪。因為認罪就是行為人認罪,同意檢察院的定罪量刑建議。但是辯護律師可能對加害人的犯罪行為有不同意見,認為他應該是無罪的,所以可以在不影響委托人認罪和處罰的情況下,為委托人進行無罪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