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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三方協議還是應屆生嗎?

簽了三方協議,他還是壹個應屆學生。

三方就業協議以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為依據,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止。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三方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獨立。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還是學生,但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是工人。

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的流程如下: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信息和申請意見,並簽字;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調配部門簽署意見;

3.雇主必須填寫文件的詳細轉發地址;

4、各部門簽署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

綜上所述,三方協議的簽署不會影響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只要妳在就業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檔案還存放在學校或者當地人才市場,妳還是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壹)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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