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確保“十壹五”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的根本保證。行政執法必須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正確履行職能,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部門發展小局的關系,實現行政執法與社會經濟發展任務的有效融合。要實現這種融合,關鍵在人才,基礎在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其次,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觀要求。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國,依法治權”,這是依法治國在行政領域的集中體現。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勢下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我們必須狠抓行政執法隊伍的素質建設,實現從管制型政府到服務型政府、從權力型政府到責任型政府、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轉變。
三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改善行政執法現狀,全面強化服務職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法治觀念和執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觀地說,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隊伍文化、專業結構、工作紀律作風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果不抓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和遏制壹些不良傾向,從根本上解決深層次的人員素質問題,必將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和法治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