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何確定欠款的案由,根據欠款的依據,如不支付買賣款,即買賣合同糾紛。比如房租不交,就是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確定案由是合議庭或獨任法官的職權和責任,而不是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責任。當事人可以選擇請求權基礎,但不能決定案件的案由。因此,合議庭或獨任法官應當主動“定性”,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請求權,結合案由的規定,確定適當的案由。就欠款合同而言,如果其原因是基於借款,如果欠款合同的原因是基於雙方以前的關系,那麽實際上是雙方經濟往來的結算。欠款合同是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訂立的,因債務人無力支付或拒絕及時支付,債務人不得不為之。本應立即支付並及時結清,但因無錢支付而無還款日,且欠款合同的出具日期為債權被侵害時,訴訟時效應從欠款合同書寫的次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