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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和貸款在法律上有什麽區別?

法律主觀性:

首先,代表人的法律關系不同。借條是證明借貸關系,借條是證明債務關系。其次,舉證責任不同。借貸是非常明確的借貸關系,法院不需要具體去查明。當事人只要說明過程,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債務當事人應列舉債務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關事實。第三,效果不壹樣。由於白條和借條形成的原因不同,壹般都是保護白條的。但法院要審查借條的合法性,是否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賭債寫的借條就不受保護。最後,兩者的內容和生效時間不同。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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