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能起訴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嗎?
可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有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能夠證明案件事實,並且真實合法,就可以起訴。聊天記錄可以證明雙方有交易和聊天的事實,轉賬記錄可以證明雙方確實有轉賬交易的事實。
因此,當事人可以將聊天記錄、轉賬記錄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沒有欠款怎麽起訴?
如果借出的錢沒有借據,債權人可以收集雙方關於欠款的溝通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總回憶、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