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欠錢,只能起訴要。如果欠錢,說明雙方存在債務關系。起訴的時候需要先寫起訴狀,然後根據案件需要提交自己收集的相關證據,讓法院接受自己的訴求。訴訟時效為三年,也就是說,自還款之日起三年後,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如果債務人出庭,未提出時效抗辯,此時不受三年時效的限制。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借款期限,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返還,前提是給予債務人壹定的合理期限。所以,借條有用。至於起訴,壹般是在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生活的,持續1年以上的,可以在本市起訴。欠錢不還的人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必須在訴訟期限內提出來,所以需要相關的法律證據才能執行。因此,在處理時,他們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選擇適當的方式收回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