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是最長的訴訟時效,過了二十年起訴法院就不受理了。如果訴訟時效超過三年,仍然可以起訴,但是會失去勝訴的權利。
通過起訴追回貸款,需要註意訴訟時效:
(壹)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屆滿後喪失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約定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並出具無還款日的債務票據的,應當認定為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債務票據的次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3)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即沒有規定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受最長保護期限20年的限制。
(4)對於不規範的民間借貸,借款人明確拒絕償還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已明確拒絕償還,自借款人明確拒絕償還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民間借貸,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