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包強行性侵是真的,包應該受到懲罰,但如果女方不僅未成年,而且有預謀,有錢,那麽老實的女人就不值得我同情。現在男方放了音頻,女方太主動,所以我目前不選邊站,不想做別人宣傳輿論的馬前卒。重判是給所有戀童癖者壹個警示,也希望能以此為例,修改針對戀童癖者性侵的法律,而不是性侵女孩五年後才釋放,甚至這五年還能減刑。如果妳是滿打滿算,妳甚至不能判壹個女孩五年。
他是律師,不是犯罪天才。壹個破產的律師知道如何完美地犯罪。堅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量刑,是法律的倒退。包事件,雖然壹開始輿論導向譴責包,但後來的許多話被證明是捏造的,這意味著包很可能是被陷害的。所以,請擦亮眼睛,不要聽從別人的建議。雖然網絡可以用來發泄情緒,但在弄清真相之前,不要盲目進行人身攻擊。不要勒索我,妳是對的。
被輿論定罪?也許我們都是法官?很難理解微博看了幾篇就認為自己知道了整個事件的真相。這是壹個遲早會把他關進籠子的動物。證據確鑿之前沒必要排隊。我還是要如實表達我的意見。不需要微博取證,人家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