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欠錢不會坐牢嗎?

欠錢不會坐牢嗎?

不還錢,拒不履行判決、裁定就要坐牢。詳情如下:

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8月29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的解釋,“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是:

(壹)被執行人隱匿、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明顯不合理低價轉移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移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串通,利用職權阻撓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適用國內仲裁法的必要性
  • 下一篇:什麽是肉雞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