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非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對他人生活、住宅造成嚴重危害,影響他人住宅安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