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借條的法定時效是多少年?

借條的法定時效是多少年?

第壹,借條的法定時效是多少年?

1.借條的法定時效是三年。從借據上註明的還款日期開始。出借人超過三年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對於沒有還款日的借條,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但借款人出具借條後二十年內貸款人未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開始。

2.法律依據: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第二,借條不按指紋打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不按手印是有法律效力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合同有效: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 上一篇:個體工商戶在法律上能否被認定為單位?
  • 下一篇:山東自貿區的實施範圍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