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的照片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原件,它們不能單獨作為證據。它們必須有其他證據支持,如轉移記錄和錄音。根據法律規定,有疑問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欠條是債務糾紛最重要的證據之壹,欠條丟失時照片也是證據,但需要其他證據輔助認定債務關系。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出的與其年齡、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稱的證言。(三)與壹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四)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五)不能與原件和原物核對的復制件和復制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九十條_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出的與其年齡、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稱的證言;(三)與壹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四)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五)不能與原件和原物核對的復制件和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