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後3年內隨時提起訴訟。還款日屆滿後第二日起3年;
2.借款後雙方未約定債權償還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訴訟時效為債權人要求償還之日起3年。
貸款糾紛中需要準備的證據如下:
1.雙方身份信息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主體登記信息;
2.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據、借據、還款承諾書等。;
3.貸款已償還的證據,每筆還本付息的收據或付款憑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5.其他證據。
綜上所述,借條的有效期壹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20年。借據中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該筆債務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三年。債權人三年內不主張權利的,該債務的訴訟時效終止,該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借據中沒有具體還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還款權,借據的有效期應為出借人主張還款的次日起三年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