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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可以用別人的東西還債嗎?

債務人欠錢,債權人拿債務人的東西抵債是違法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債權人不能私自處分債務人的財產,這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76條

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第236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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