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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侵權行為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法律關系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權人因維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賠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八條* * *明知是本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而銷售牟利,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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