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程序、工具侵入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行使下列監督權:
(壹)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
(三)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其他監管職責。?
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或者停業整頓:
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
(二)違反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備案制度的。
第二十三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或者未經許可銷售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除沒收外,可並處違法所得0至3倍的罰款。
溫縣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