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豪華車稅,是指購買指定價格1.3萬元以上的乘用車需要加征的豪華車消費稅。增值稅117%,豪華車稅10%。豪華車稅的應納稅額等於車價除以增值稅再乘以稅率。豪華車稅2065438+2006+65438+2006年2月0日生效。所以車市上售價超過1.3萬的車,價格都是增值稅後的,而車的實際中標價是1.3萬+130 * 165438。雖然國家明確制定了豪華車稅,但並沒有規定必須由消費者承擔,而是指出可以由經銷商或消費者承擔。考慮到市場,財政部於2016發布了關於超豪華車消費稅的公告,具體通知如下:在“轎車”稅目下增加“超豪華車”子稅目。征收範圍為零售價654.38+0.3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即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車。對於超豪華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的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稅率為10%。經銷商往往會將這筆費用計入消費者,從而減輕經銷商自身的經濟負擔。
已知汽車現行增值稅稅率為13%,即車輛的標示價格等於實際價格1.3萬加上增值稅1.69萬元,最終價格為1.469萬元。所以,實際上豪華車稅征收的車輛價格需要超過654.38+0.469萬元。如果想逃避繳納豪車稅,可以通過購買654.38+0.46.9萬元以下的汽車來逃避豪車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加關稅和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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