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阿姨、叔叔、伯伯、兄弟姐妹等。都是政審的對象。公務員政審壹般不查父母情況,只有報考公檢法職位的人才會審核直系親屬情況。政審會直接去妳住的派出所或者居委會,現在咨詢。
公務員政治親屬有犯罪記錄嗎?
如果親屬有犯罪記錄,政審會有影響。
公務員政審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為不合格:
1,言行違背四項基本原則;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差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的;
3、直系血親或者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我無法與他們劃清界限的;
4、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中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已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四條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不得在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機關任職,也不得在其中壹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公務員不得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辦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因地區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靈活實行崗位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