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JM)是專業碩士學位的壹種,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自1996起在我國設立。
法律碩士* * *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專業本科生學習,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本科生學習。
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計算機等專業知識,獨立從事法律實務及相關管理工作。
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的區別:
1,不同時間生產:
法律碩士(法學)是教育部2009年為調劑考生而新設立的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是2000年開始招生的專業學位。
2.招生對象不同:
法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學法學的本科生,與非法學專業有明顯區別。而且因為本科階段學過法學,所以研究生階段會安排更多時間實習。
3、考試的側重點不同:
因為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對象是本科學過法學的學生,所以專業課和綜合課的理論題比較多,也就是主觀題比較重要。相對來說,法碩(非法學)的主觀題比重長期以來是固定的,沒有法碩(法學)那麽多。
4.被審查的教科書是不同的:
對法律(法學)的客觀認知還沒有標準化,到目前為止,教育部還沒有出版權威的參考書。2005年以前,法碩(非法學)把考試指南作為權威的復習教材。2006年以後,教育部考試分析逐漸作為出題和評卷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