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請幫我提建議。我在錦州渤海大學的宿舍是不允許用鍋的,但是我的放桌子底下就被室友拿走了。

請幫我提建議。我在錦州渤海大學的宿舍是不允許用鍋的,但是我的放桌子底下就被室友拿走了。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從法律角度我覺得學校不對,但是我有壹些建議:1。和老師好好協商,盡量減少罰款,註意態度,因為是妳先違規的。

2.如果老師堅持罰款500,就和他的輔導員商量,最好和班長壹起去,或者找壹個和指導老師關系好的同學。壹般來說,指導老師是面對著他的學生的。

如果還沒解決,就按老師說的做,因為妳要在大學裏學習四年。如果和學校發生法律糾紛,學生總是要吃虧的(除非妳家庭背景好)。

4.做事要心平氣和,不要和別人緊張,也不要為了這件事把自己的心情搞得很糟糕,得不償失。

5.學會真正的成長,無奈的退讓才是成長的表現。

我曾經遇到過類似的事情,處理的很糟糕,很不理智。我現在後悔了。壹點都不值得。

希望妳能順利解決問題,保持好心情。

對了,我當時遇到的是學校某部門組織活動(足球賽)的時候,我從別人那裏借的筆記本電腦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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