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方法
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有兩種方式:壹是間接調整,二是直接調整。
所謂間接調整法,就是在有關國內法或國際條約中規定對壹種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進行何種法律調整,而不是直接規定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而是通過沖突規範來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由於沖突規範是國際私法的獨特規範,間接調整法是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獨特方法。
所謂直接調整法,就是運用直接規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實體法規範來調整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方法。國內法、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都有這種直接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的實體規範。
上述兩種方法是現代國際私法調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的必要手段,兩者相輔相成。
對於兩者的比較,您可以看到:
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65438+2003年2月,第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