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意思是從權利和利益的關系來理解的。權利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壹種主張能力,利益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追求的壹種價值目標。權利和利益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沒有利益就沒有權利,沒有權利就無法保障利益。因此,權利所指向和保護的利益就叫做權益。比如人有生存權和發展權,那麽這種權利所指向的生命、健康、財產等利益就是人的基本權益。
第二層意思是從會計角度理解的。企業或公司的所有者是投入了資本或股權的人,他們對企業或公司擁有壹定的控制權和支配權。企業或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會產生資產和負債。資產是企業或公司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負債是企業或公司的對外義務。資產減去負債後剩下的就是所有者對企業或公司的凈投資或凈收益,即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