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06年6月8日《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頒布,我國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初步形成。是否制定了防災減災的應急能力和應急預案,標誌著社會、企業、社區、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質。作為社會公眾的壹員,每個人都應該具備壹定的安全減災文化素質、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應急管理知識。
這裏所說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眾安全的突發事件。《規劃》是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也包括體制和機制的內容。“壹案”和“三制”相互聯系,相互支持,形成壹個統壹的體系。
應急管理體系的具體內容(部分):
應急管理體系是對突發事件的全過程管理。根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發生和善後四個發展階段,應急管理體系可分為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和預警、應急處置和救援、事後恢復和重建四個過程。應急管理系統也是壹種動態管理,它包括預防、預警、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都體現在應急管理的各個階段。
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壹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