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法律與傳媒分院
關於解決模擬審判建設資金的請示
浙江大學:
根據法學專業的教與學的特點,為了減少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後由於缺乏實際審判經驗而導致的壹系列錯誤,將高科技等教學手段引入法學專業的教學過程,對於改變教學現狀具有重要意義。根據近幾年法學專業學生的實習調查,由於學生對法院審判工作了解不充分,實習效果不理想,導致走上工作崗位的學生在實際審判操作中出現很多技術性錯誤。這當然和他的法學理論知識有關,但關鍵是在審判過程中缺乏控制和組織、引導和應變能力。此外,如果法學教師沒有模擬審判的實踐教學,教學效果難以保證。因此,模擬審判的建設是法學專業必要的教學實踐場所。
為進壹步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增強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掌握更多的高科技技術、手段和復雜的辦案流程,使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後盡快熟悉工作程序,我分院計劃於2005年建立模擬法庭,因此該項目未列入2005年度經費計劃,懇請浙江大學追加撥款654.38+0萬元用於模擬法庭的建設。
對於這個要求,請慎重展示。
2004年12月10日(加蓋公章)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何XX)
關鍵詞:模擬庭審建設資金請示。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法律與傳媒專業,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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